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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辦理低收入戶產婦生育及營養補助要點 (民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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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人經審查符合補助資格者,每人每次補助新臺幣二萬四百元,每
    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
    前項補助款由戶籍地區公所逕行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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