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所稱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以下簡稱社團活動),指於課後( 含晨光時間、假日及寒暑假)實施團體性、系統性之活動,由合格或 專長師資擔任指導,且需要定期訓練或研習之學習團體。 社團活動類別如下: (一)學藝類社團活動:語文類、科學類等。 (二)體育類社團活動:球類、田徑類、技擊類等。 (三)才藝性社團活動:音樂類、表演團隊類、視覺藝術類等。 (四)其它類別社團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