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每週得實施全校集合活動至多一日 ;當週其餘日數,應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學生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 課以前抵達上課地點即可。 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不得對學生實施任何學業成績評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