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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 (民國 111 年 06 月 14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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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生因個人或家庭特殊因素,須提早上學或延遲放學時,各校應本維
    護學生安全之責,提供適當安置場所或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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