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立國民中學、國民中小學國中部及高級中學 國中部(以下簡稱國民中學)新生入學應依據劃定學區予以列冊分發 ,其入學資格如下: (一)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或因故未升學之歷屆畢業生,年齡未滿十五歲 者(以入學之學年度九月一日為準)。 (二)設籍本市,並有居住事實之學生,且與其設籍本市之父或母或直系 尊親屬或監護人居住於同戶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