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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 (民國 104 年 04 月 29 日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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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各救濟育幼院(所)之院童、原住民、軍公
    教遺族及現役軍人子女等各類身分學生,另依相關規定辦理費用減免
    或補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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