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學校辦理社團實施時間: (一)平日上課期間應於學生課後時間辦理,每節授課時間為四十分鐘, 下課至少十分鐘,由學校依校內實際情形訂定實施時間,原則至十 九時前為止。 (二)上課期間之週末假日。 (三)寒暑假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