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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職務及級務分配注意事項 (民國 109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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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校依第二點及前點辦理職務及級務分配作業完成後,如有特殊情形
    或爭議,應以學生學習權益為優先考量,由校長作最適切之職務及級
    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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