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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要點 (民國 102 年 07 月 16 日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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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持有國外高級中等學校學歷或大陸地區學歷之學生,應依教育部
        相關規定,取得學歷認證後,再依相關規定辦理入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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