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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補充規定 (民國 114 年 07 月 15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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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國民小學主任不得兼任導師;組長以科任教師兼任為原則,必要時得
    視學校規模及行政需要,報經本局核備由導師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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