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73663259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民國 115 年 08 月 19 日 修正)
第 2 條
申請使用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所管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 簡稱學校)校園場地(以下簡稱場地),其應繳納之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如 附表一及附表二。 場地如委託民間營運管理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相關圖表:
附表一.PDF
附表二.PDF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