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主任委 員為主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會議時,得指派其他委員或由委員互推一人 擔任主席。 本會會議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決議行 之。 本會得邀請專家學者或相關人員列席諮詢或說明。 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