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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要點
(民國 101 年 04 月 25 日 公發布)
5
五、在校學生姓名、出生年月日,以身分證或居留證所載者為準,學生申 請變更學籍記載時,應以書面敘明原因及檢附相關資料(如戶籍謄本 或身分證),學校應更正學籍記載事項名冊(如附件六)並留存影本 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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