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6961176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 (民國 109 年 03 月 19 日 修正)
6
六、戶籍暫寄本市各戶政事務所之學生,申請轉學至居住所在地之國民中
    學,各校應以居住事實准其轉學。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