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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 (民國 109 年 03 月 02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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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戶籍暫寄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個案,確有居住事實者,申請入學居住
      所在地之國民小學,各校應以居住事實准其入學。但額滿學校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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