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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 (民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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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校學生學習課程之評量,包括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所定學習課程及
    其所融入之重大議題。
    國民小學一年級及二年級之社會、藝術、自然科學及綜合活動學習領
    域統整為生活課程實施評量。
    國民中學辦理模擬升學測驗成績之結果,不得納入學生在校學習評量
    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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