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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 (民國 114 年 05 月 08 日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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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府於每年四月辦理教師申請介聘他校,分別召開新北市國民中學教
    師甄選介聘委員會及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以下簡稱
    本委員會)辦理相關作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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