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7145434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請假及出缺勤管理規定
(民國 111 年 02 月 25 日 修正)
5
五、學生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除病假、喪假或其他因 不可抗力因素得事後補假外,應事先辦妥請假手續;保護性個案或其 他特殊個案,得由主要照顧人代為提出申請。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