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50603742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
(民國 105 年 02 月 04 日 修正)
24
二十四、學校應定期通報更新資源班服務學生資料,並於每學年度開學後 一個月內,填報資源班課表、教師授課課表等相關表件,以利本 局列管檢核。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