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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各級學校辦理班級及班群校外教學實施要點 (民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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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校行政處室應依班級及班群校外教學申請及工作分工表支援教師辦
    理校外教學相關行政事宜,並指派職工人員辦理會簽工作(如附件二
    )。
相關圖表: 附件二(學校全銜)班級及班群校外教學申請及工作分工表【 年(級) 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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