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應由各級學校自行規劃辦理,如需委外辦理時,應 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並依實際需要採用最適當的招標 、決標方式辦理招標作業。採購過程如需成立評選委員會應依採購評 選委員會組織準則辦理,評選委員並應包含家長代表。採購作業之相 關文件應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