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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民國 114 年 04 月 28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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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雙(多)胞胎學生或同父母之兄弟姊妹於同一年級就讀者,於編班前
    得依學生家長之意願,選擇同班或分開班級,但不得指定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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