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6961691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民國 112 年 11 月 03 日 修正)
5
五、各校編班原則如下:
(一)公平、公正、公開。
(二)常態編班。
(三)男女合班。
(四)各班學生數均衡(同學年班級間男女學生數亦應均衡)。
(五)照護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之需求。
(六)教師應迴避任教自己子女之班級課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