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校編班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決定編班(含調整班級與增減班)時程、地點及方式,並執行編班 作業。 (二)執行身心障礙學生編班事宜,並應依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及就學輔導會決議。 (三)公告學生編班名冊。 (四)執行導師編配作業。 (五)特殊情形轉換班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