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各校導師編配作業應於學生編班完成後採公開抽籤方式或採電腦亂 數方式進行,倘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者,需由教師親自到場抽籤, 無法親自抽籤者,由現場人員代抽,抽籤時應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 (無教師會者,由年級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各班導師抽籤確定後,如有其他特殊因素需調整時,應報本局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