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9236277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民國 114 年 04 月 28 日 修正)
11
十一、各校導師編配作業應於學生編班完成後採公開抽籤方式或採電腦亂
      數方式進行,倘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者,需由教師親自到場抽籤,
      無法親自抽籤者,由現場人員代抽,抽籤時應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
      (無教師會者,由年級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各班導師抽籤確定後,如有其他特殊因素需調整時,應報本局核定
      。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