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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民國 112 年 11 月 03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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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各校導師編配作業,由教師親自到場抽籤,無法親自抽籤者,由現場
    人員代抽。
    各班導師抽籤確定後,除有特殊因素報本局備查外,應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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