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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教科用書免費借用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8 月 12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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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校應輔導學生妥善使用及保存教科用書之方法,並在提供免費借用
    之教科用書上加貼或加印警語,提醒學生應愛惜使用,如有污損或遺
    失,應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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