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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教科用書免費借用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8 月 12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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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府於學期初,將提供免費借用之教科用書分發至學校後,學校須擇
    定專人辦理教科用書之借用、清點及保管等工作,並得依實際需要自
    行訂定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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