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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 (民國 111 年 01 月 28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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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校及幼兒園如有未依規定發布敘獎令者,除撤銷敘獎令外,並追究
    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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