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學校每學期課程編排所餘節數,應優先安排及確認編制內教師兼課節 數後,仍有餘留節數時,得對外聘任合格教師擔任兼任教師,並以非 退休教師為優先。 前項兼任教師授課科目與時數,應依教育部頒課程標準辦理同班同性 質課程以兼授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