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技能輔導原則如下: (一)學期中: 1、週一至週五:於正式課程後實施,每日以增加一節為原則,必要 時得增加至二節。 2、週六、週日:每日以八節為限。 3、開課總節數,每週不得超過二十節。 (二)寒暑假期間: 1、於上午或下午時段實施,每日以八節為限,每週授課不得超過四 十節。 2、開課總節數,寒假期間不得超過四十節,暑假期間不得超過一百 二十節。 (三)技能操作材料費依職種需求酌收,採使用者付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