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7145611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民國 100 年 02 月 18 日 公發布)
第 1 條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均衡教育資源分配,促進教育健全發展,
提升教育經費運用績效,特設置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
金),並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