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營業場所之位置,其主要出入口應臨接寬度六公尺以上 道路,並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級中等學校一百公尺以上。 前項之距離,係指營業場所之基地地界線至學校所在地地界線最近二點之 直線距離。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不得經營自助選物販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