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6774198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原則 (民國 113 年 05 月 09 日 修正)
2
二、獎勵金應專款專用,並由本府財政局(以下簡稱本局)列帳控管,其
    運用範圍應依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九款及第十七點規定辦理
    。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