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設新北市公共建設用地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審議、監 督本基金之管理及運用。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及監督事項。 二、本基金之預算及決算事項。 三、本基金運用情形之考核事項。 四、其他有關本基金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