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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公共建設用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23 日 修正)
第 1 條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速公共建設及用地取得,特設置新北市
公共建設用地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準
用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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