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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興辦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 (民國 110 年 06 月 02 日 公發布)
第 2 條
於新北市興辦本法第三條之社會住宅(以下簡稱社會住宅)或經新北市政
府(以下簡稱本府)認定之公益出租人(以下簡稱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
之土地,其地價稅或房屋稅之優惠,依本自治條例之規定。但其他法規有
較本自治條例更優惠者,適用最優惠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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