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8499862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寺廟使用市有土地處理原則
(民國 109 年 11 月 13 日 修正)
6
六、寺廟於本原則生效後有增建、改建情事且限期未改善者,其原使用市 有土地範圍之租金或使用補償金,不適用前點第一項規定。 租金或使用補償金如同時符合其他租金優惠或使用補償金減免規定者 ,應擇一適用之。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