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財政局領用市庫支票,應填具空白市庫支票領取證,向代理銀行領取 ,代理銀行應按支票號碼順序點交,取據存查,並登錄於空白市庫支 票登記簿。 財政局領得之空白市庫支票,應指定專人妥慎保管,並詳予登記,按 月編製市庫支票領發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