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6776003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
(民國 110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15
十五、占用人如符合新北市政府辦理分期繳納積欠市有不動產租金及使用 補償金實施原則規定之資格者,管理機關得輔導其申請分期繳納使 用補償金。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