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得採標售或照面額十足方式發行;採標售方式發行時,其標售底價, 由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定之。 公債發行種類、期次、方式、日期、數額、利率、面額及本息償付期限與 方法,由本府審酌發行時實際情況定之。其發行之相關作業程序由本府另 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