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局應就考核項目另訂配分及評分標準,並依配分及評分標準訂定農 會信用部業務考核成績調查評定表,函知農會。 前項考核項目之評分方式,由農會填具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陳報本局 ,再由本局進行書面或實地查核後,評定考核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