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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罰鍰案件及債權憑證管理要點 (民國 111 年 11 月 16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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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機關就未繳納之罰鍰案件之註銷,應依新北市政府各機關註銷應收
    款項與存貨及存出保證金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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