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郵寄之市庫支票以掛號郵件寄發,必要時得以限時掛號信函寄發 。 財政局辦理市庫支票郵寄作業時,應按支票號碼、收件人姓名、 住址、支票金額、收件編號等,產製市庫支票郵寄核對清單,核 對無誤後列印市庫支票郵寄送件單一併送郵局點收郵寄,並將郵 局簽證之送件單訂存備查。 無法寄達經退回之市庫支票,應予暫行收存登記,並通知有關機 關查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