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705059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 (民國 111 年 08 月 30 日 修正)
27
二十七、財政局運用跨行通匯系統辦理電匯存帳作業時,應依據手續完備
        之付款憑單指定入帳之金融機構代號、帳號、戶名及金額辦理,
        經審核並核對電匯、存帳明細表之匯款筆數、總金額無誤後彙轉
        為匯款電子檔,加密後整批傳送至代理銀行,完成整批匯款作業
        。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