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各機關年度預算、歲出分配預算、應付歲出款或其他核定支付經 費,財政局應依主計處核定資料,辦理費款支付,並即建立資料 檔,確實查驗保存。各機關辦理支出收回或市庫支票註銷之金額 ,財政局應依序編號登記後,調整其有關科目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