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所屬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 機關學校)之專戶存管款項之管理,依公庫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 定本要點。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依行政院訂頒出納管理手冊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