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法規動態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924917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 (民國 109 年 04 月 15 日 修正)
第 10 條
建築物起造人、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現住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所
申請門牌證明書。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