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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里幹事服勤及工作績效評量要點 (民國 115 年 01 月 02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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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里幹事除辦理新北市里幹事工作項目表(附表)規定之工作項目外,
    亦得由區公所視實際需要,分派兼辦其他業務。
    前項工作項目表,由民政局依實際需求檢討修訂之。
相關圖表: 附表:新北市里幹事工作項目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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