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620283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組織規程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
第 5 條
本局設會計室,置主任、專員、股長、科員、佐理員、辦事員、書記,依
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