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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能源管理法 (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
第 9 條
能源用戶使用能源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者,應建立能源查核制度,並
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並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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